哈飞车友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076|回复: 10

好消息:10月1日起选车牌可自行编号!不敢相信?那就看看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5 00: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1日以后,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或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公安部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定》缩短了办理牌证的时限,取消了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扩大了重新启用号牌号码的范围,改进了机动车号牌选取方式。

  新《规定》提出,对出具合法有效证明、凭证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日缩短为2日。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发时限由15日缩短为1日。取消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为减少群众往返次数,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用再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可于变更后直接办理登记。扩大了重新启用号牌号码的范围,由报废的机动车扩大到所有办结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进一步满足群众留用原号牌号码的需求。改进机动车号牌选取方式,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或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取消了停、复驶业务。简化异地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程序,对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办理报废的,取消了机动车所有人“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再到登记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的程序,规定“由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向车辆报废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信息传递给车辆登记地车管所”。

  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登记需要明确的内容和事项,增加了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不在我国境内道路行驶、依法撤销等原因办理注销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增加了机动车质押备案业务,以与《物权法》、《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相衔接;明确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适用范围,规定因科研和定型试验、车辆限值超出国家标准等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可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

  此外,新《规定》增加了“法律责任”一章,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未设定处罚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设定了罚则。对不按规定检验机动车或安装安全防护装置、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技术参数明确了相应处罚。同时,对交管部门及交警违规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法律责任也作出了规定。
发表于 2008-6-5 00: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赶不上
发表于 2008-6-5 01: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6-5 08: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
发表于 2008-6-5 08: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们这边早就实行了,不过好号码都被领导提前预置好了,你去只能在有限的几个烂号之间选择

换汤不换药
发表于 2008-6-5 11: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可行度不大,好号也不容易拿到。运气好我们这边最多能拿到3个英文,3个888的号。但一般是小号更受欢迎。

以前出过一段时间是3个字母,3个数字,结果乱了套半个月就被叫停了。
发表于 2008-6-5 11: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阔阔扳手2008-06-05 11:06发表的:
实际可行度不大,好号也不容易拿到。运气好我们这边最多能拿到3个英文,3个888的号。但一般是小号更受欢迎。

以前出过一段时间是3个字母,3个数字,结果乱了套半个月就被叫停了。


呵呵,我的号就是3个字母,三个数字的
发表于 2008-6-5 13: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就好了,!~
发表于 2008-6-5 14: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偶这里就一个字母的

顺序是 X1111 1X111
发表于 2008-8-28 00: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无图|小黑屋|哈飞车友会 ( 鲁ICP备15020090号-4 )|网站地图|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GMT+8, 2025-10-27 18:15 , Processed in 0.040922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

© ys166.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