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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宛河

[杂谈灌水] 被“一次性死亡”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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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9 07: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昆明市自前年10月开始对“黑营运车”开展“打击”至今,已经有数千辆汽车、摩托、电瓶车被当场没收。属于机动车的,除了没收车辆外,同时吊销驾驶证,搞得很厉害。这些被没收的车辆,一般在半年多后进行拍卖。令人伤心的是,许多拍主就是原来的车主,因为那爱车的情结,他们不惜去到拍卖现场与二手车商竞拍。
车是原来的车,车主也是原来的,不同的是为国家创造了价值,增加了GDP,我一直都不明白我们为什么发展的快,现在我知道了
发表于 2010-5-19 08: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19 08: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多数都是无奈,生活所迫,不然 跑黑车啊!!!!!!!
发表于 2010-5-19 08: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年还很新的长安之星、哈飞路宝、本田CRV。    这些车主更伤心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5-19 09: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云南有多名律师联名上书国务院,指出昆明市的这个“条例”违法,但是,这在天朝会有用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5-19 09: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报载:仅昆明市粗略估计有约3万余辆私家车在从事这“黑营运”。去年,还发生了一起被没收车辆的车主到运政部门自行把自己的车子开走,被警方以“涉嫌抢劫”逮捕,并被公诉机关以“抢劫罪”提起诉讼。
 楼主| 发表于 2010-5-19 09: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自去年3月29日首次“公开拍卖”这批“黑车”的拍卖现场,许多车主号啕大哭,恳求别的拍主“不要再加价了!”许多车主全家去到拍卖现场,哭喊“我要我的车!”以至于拍卖方不得不把这许多人“请出”拍场。
到现在,昆明已经“拍卖”了七批被没收的“黑车”。
 楼主| 发表于 2010-5-19 09: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南律师杨名跨指出:
“开‘黑车’的人,基本都是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根据昆明市客管处的数据,从事非法客运的人员结构为:城郊接合部的失地农民占50%;下岗工人占20%;待业人员占10%;外来人员占20%。我想,无论任何政府,都不能无视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更不该简单粗暴地扼杀这类人群的生存手段。”

“对政府来说,简单地规定对违法客运车辆予以没收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对一个普通百姓尤其是社会底层的失地农民、下岗待业等人员而言,可能一辆车,哪怕是一辆三轮车,就是其唯一的财产和生活来源。”他说,如果不是因为失地、下岗待业,抑或千里迢迢外来务工,且又没有其他专才,谁又愿意偷偷摸摸地过着随时提心吊胆的“黑车”生活呢?“在一个多元、民主、强调以人为本的社会,严格行政执法的同时,还应该给这些同胞以起码的尊重和体谅。”

“规范管理并无不妥,但规定的处罚措施明显失当。”杨名跨说:“就一个成熟的国家而言,个体的违法不足惧,可怕的是公权力的专横和滥用。”

在向国务院和云南省政府提交的《违法审查建议书》中,杨名跨还指出,昆明市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小客车约有1万辆,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摩托车10600余辆、二轮摩托车4200余辆、人力三轮车14900余辆。这些数据反映出,如果没有巨大的消费群体,昆明市3万多违法客运车辆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

“如此庞大的违法客运市场,难道是一朝一夕成长、壮大起来的吗?难道真的全是违法客运行为人的过错吗?”他说。
发表于 2010-5-19 09: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莫名的悲哀
发表于 2010-5-19 09: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楼南宛河2010-05-19 09:39发表的:
云南律师杨名跨指出:
“开‘黑车’的人,基本都是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根据昆明市客管处的数据,从事非法客运的人员结构为:城郊接合部的失地农民占50%;下岗工人占20%;待业人员占10%;外来人员占20%。我想,无论任何政府,都不能无视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更不该简单粗暴地扼杀这类人群的生存手段。”

“对政府来说,简单地规定对违法客运车辆予以没收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对一个普通百姓尤其是社会底层的失地农民、下岗待业等人员而言,可能一辆车,哪怕是一辆三轮车,就是其唯一的财产和生活来源。”他说,如果不是因为失地、下岗待业,抑或千里迢迢外来务工,且又没有其他专才,谁又愿意偷偷摸摸地过着随时提心吊胆的“黑车”生活呢?“在一个多元、民主、强调以人为本的社会,严格行政执法的同时,还应该给这些同胞以起码的尊重和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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