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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0楼南宛河于2010-10-22 22:27发表的: 感谢各位车友的关注同情。从昨晚上都觉得头脑里空白一片。 中午去到交警大队,我问事故组交警:我觉得我毫无责任,昨晚怎么要扣我的车呢?交警说:这是为了保护你的利益,因此必需由执法机关代保管车辆。待会对方过来,你可以提出你的要求,达成协议后就可以放行让你去修车了。 过了一会,肇事方的老板来了。这小老板却是我的熟人,姓张,我先问他,那受伤的女子的伤情怎么样?他说,正如目击者说,如果不是你的车档了一下,那女的就活不成了,餐厅里也要有人受伤,幸好现在伤情不太重,拍了片子,缝了三针,没有发现骨折情况,应该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于是我们一同去到事故组办公室,他对交警说:这老师傅的车子我负责完全修复,由他选修理厂也行,相信我的话由我找修理厂也行。交警说他态度不错,问我有什么意见。我说,他现在也是无辜的受害者,我同意他把我的车完全修好,其它的我不想再为难他。于是我们很快达成了协议。见图1、2。 接着,肇事车主(送修者)也来了,张老板与他的谈判就很吃力了,虽然其实他的车受损还没有我的重,但因为涉及伤者,立刻不能取车出来,这位乙方要求张老板除了把他的车完全修好,还要从今天起每天赔偿他150元的经济损失。张老板希望他让点步,100元,但那位车主坚决不答应。只好暂搁。 再接下来,餐厅老板也来到了,他与张老板是街坊,他和员工的两辆电瓶车都被撞坏了,一辆可以修复,答应让张老板修复后即可,但另一辆,是餐厅老板本人每天去买菜用的,撞得修不好了,老板今天早上已经新买了一辆,因此不要张老板修了,要张老板还他两千元。张老板要求赔一千五百元,餐厅老板说那是没有半点含糊的。最后张老板只好同意,也签了协议。 最后是伤者的丈夫,他不肯出示病历,只要求张老板除了负担全部医疗费外,再给三万元经济补偿。显然,他们今天也无法协商解决。 然后,我和张老板带着“放行条”,去到交警大队的肇事车停车场。白天,我一眼看到自己的爱车伤得那么重,大脑里轰的一下又糊涂了。见图3、4、5、。 在开到修理厂的途中,觉得车子有些晃,怀疑后轮也受伤了,到修理厂停车察看,果然,轮圈也撞变形了。见图6。 事情到现在可以说就这样处理了。 这件事,让我想了太多太多。一辆车,再好的和再次的车,和人在世上的经历一样,什么阶级层次的人也少不了坎坷。唉,再讲具体些,这车吧,就如自己的孩子,怎么爱护,也免不了因为自己或他人的原因要跌跤,轻则留个疤,重则缺胳膊少腿,但他还是自己的孩子啊!让孩子跌跤的人你就再怎么惩罚他,孩子的伤却是时光不可能倒流而恢复如初了。想开些吧,想开些吧,受了伤的孩子仍是自己的孩子,虽然比健康的孩子有很多显见的区别………… 唉,今天的图片都发在顶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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